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接受考核四种形式进行,做到议评结合,边评边改。学院层面的评议活动,由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行评办”)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各部门予以协助;各部门的自评则要按照学院统一的评议内容和标准,由本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学院“行评办”的指导和检查。
(一)问卷调查。由学院“行评办”负责印制400份《广州美术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调查表》,其中150份,由工会发给在职教职工填写,并负责回收;其中200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发给在读学生(150份)和学生家长(50份)填写,并负责回收;其中50份,由教务处负责发给部分历届毕业生填写,并负责回收。
问卷调查表中的总体评价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被调查者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对学校作出评价,80~100分的为满意,60~70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同时,可填写对学校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暗访检查。由学院“行评办”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采取个别了解和座谈会等形式,对学校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跟踪暗访检查;并做好暗访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公开评议。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学院“行评办”召开三个座谈会,即:学生代表、学院的“窗口岗位”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进行公开评议并收集各方面意见。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处负责指定并通知出席;学院的“窗口岗位”现指定为学院招生办及学院就业指导办,主要听取平时在工作中收集到的来自社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由离退休党总支部负责指定并通知出席。各个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另行通知。
(四)接受考核。学院各部门除按照要求参与学院层面的评议活动之外,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中,各系、处(室)要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召开以教职工为主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填写测评表(单位自评),根据《测评表》中的十个评议项目内容,认真写好自评总结,接受学院“行评办”的检查。学院“行评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受省直行评团对学院的评议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