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民主评议行风政风专题网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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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sun发表时间:2008-5-14 11:30:54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落实整改、评议总结  

(一)宣传发动(4 月下旬—— 5 月下旬)  

1.成立领导机构。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行评办),二级学院、系成立行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部门、教辅部门、公共课部、社科部、美术学基础部各指定一名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协助学院的工作。

2.学习行评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在此阶段内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习:①《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节录)》(见《中国监察》2008.3.P4);②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见《中国监察》2008. 4.P4);③省直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团团长王宁生《在广东省教育厅面对面评议工作大会上的讲话》;④《广州美术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学院《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负责人及工作人员;②学习文件及召开座谈会的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名单等;③《测评表》(部门自评)填写分数的评辨等;④《自评总结》起稿人的确定和完成时间。  

4.召开动员大会,布置行评工作。在此阶段内,由学院“行评办”根据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学院中层干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及学生辅导员动员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院要求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宣传学院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办法》。由学院“行评办”负责制作横幅标语,并在校园网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专栏。  

6.运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各部门的负责人及行评工作人员要注意广泛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学院“行评办”。由学院“行评办”负责在昌岗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各设立一个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  

(二)自查自评( 6 月上旬—— 7 月上旬)  

各部门应按照“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或整改。要对前一阶段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并交学院“行评办”备案,填写《测评表》(单位自评),对本部门政风行风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学院“行评办”在前段工作和各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对学院的总体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填写学院的《测评表》,为接受省行评团的检查考核做好准备。

(三)落实整改( 7 月中旬—— 10 月中旬)   

各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突出重点,抓住最主要的问题进行整改,有的问题可会同学院“行评办”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学院“行评办”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整改方案。学院“行评办”重点分析研究带普遍性、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同时会同各部门落实整改。

通过落实整改,促使学院广大干部和教师进一步坚定立德树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理想信念,提高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能力,更好地解决学院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四)评议总结( 10 月下旬—— 11 月下旬)

各部门于9月下旬完成自评工作总结,并将自评工作总结报告、《测评表》等材料送交学院“行评办”,学院“行评办”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材料及收集到的意见,对存在问题较多,或未按学院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提出批评,并督促改进。学院“行评办”根据省厅的要求,完成学院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自评报告》,接受省行评团的测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