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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做好2008年广州美术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行业新风尚,建设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高等艺术教育,特举办广州美术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漫画比赛。
一、大赛主题
弘扬正气,树行业新风;科学发展,建和谐广美
二、参赛对象
学院内从事或爱好漫画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者(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欢迎全院教师、干部、学生、离退休老同志踊跃参加本次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承办单位:行评办
(二)协办单位: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工会、离退休办
(三)评委会
拟邀请学院内专家、学者、艺术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行评办及各协办单位共同推荐。
四、作品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歌颂宣传好人好事和好的政风行风,弘扬正气;讽刺鞭挞校风学风、师德师风、机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文明行为及陋习等。
(二)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的原创作品,设计构思精巧,表现新颖准确,有较高的艺术性和时代感,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能充分表现大赛的主题,内容不含任何商业元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具有通俗性,富有教育意义,为广大师生员工喜闻乐见并能理解和接受。
五、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以纸质或电脑制作的单幅或组图漫画为主要表现形式,规格不小于A4(16开)。电子文件不小于A4(16开),300dpi
每件参赛作品提交时,均需附带200字以内的创意文字说明。
六、作品提交及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提交的每一件参赛作品,应包括三部分:
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规定者,均不符合参赛条件。
(二)所有参赛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还,由学院监察处保存,或推荐上级有关部门。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三)本次活动只接受现场提交。
(四)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七、评选方法
本次比赛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在认真审阅、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
八、作品奖励
本次比赛组委会根据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或奖金。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5名 各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
二等奖12名 各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
三等奖20名 各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300元;
特别奖若干件 各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评委、特邀作品);
优秀奖若干件 各授予荣誉证书。
学院行评办拟将参赛入选作品编为《2008年广州美术学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师生漫画作品集》,计划在2008年9月初出版。
九、作品权属
(一)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抄袭作品者参赛资格或所获奖项均将取消。
(二)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参赛者所有外,其知识产权、使用权归比赛组织机构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比赛组织机构有对参赛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等。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参赛者任何费用。
(四)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比赛的各项规定。
十、截止日期与交稿地址
参赛人员须在2008年7月5日前将作品送交学院行评办,具体方式如下:
1、离退休教职工参赛作品请交至学院离退休办公室
地址:昌岗校区离退休办公室 联系人:张国桃
2、教职工参赛作品请交至学院工会或宣传部
工会地址:昌岗校区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粱庆祥
宣传部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609室 联系人:罗春光
3、学生参赛作品请交至各院(系)办公室后,统一送交至学院团委
地址:大学城校区体育馆二楼北端 联系人:韩玮
广州美术学院
二○○八年六月四日 |